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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来越多的广告开始向叙事化发展,有可视性,同时有融入情感,是广告不再是单一的传播。芬必得”光爱学校篇”和”公益律师篇运用独特视角,利用感情纽带,使芬必得产品不只停留在止痛层面,更蕴含了战胜困难的精神。
叙事化只是一种制作手段,真正的能引起受众共鸣的却是”乐活”。 乐活LOHAS(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)就是”健康、可持续的生活方式”。乐活生活方式早已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,但在中国才刚开始流行。
随着”乐活族”的兴起,”乐活”市场也应运而生。相应的”乐活”经济也开始活跃,而广告的”乐活”化也逐渐成为广告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。本质即关注社会责任,关注公益。
和早期的芬必得广告,以及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相比,引入对社会责任,公益关注,也许能更好的满足受众的情感诉求,引起共鸣,达到最大化的广告传播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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